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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问题办理情况(2017年7月23日)
来源: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7-07-24 阅读次数: 字号:[ ]
序号 投诉内容 基本情况 问题处理 下一步工作
第十二批第13号 北城名郡1号楼七柒桥酒楼、家里家外、草原之夜烧烤店排烟管道直排居民窗户底下、下水道。家里家外低空排放,烧烤店露天排放。 1.七柒桥酒楼、家里家外、草原之夜烧烤店3家餐饮单位均办理营业执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其中,港闸区七柒桥酒楼餐饮服务许可证号:苏餐证字[2015]第320611Q00018号,有效期至2018年8月2日;营业执照号码:320611600282503。2.港闸区佳豪饭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号:JY2320611021860,有效期2022年5月2日;营业执照号码:320611600326929。港闸区草原之夜餐厅餐饮服务许可证号码:苏餐证字[2015]第320611Q00052号,有效期至2018年10月15日;营业执照号码:320611600252228。其中七柒桥酒楼、家里家外2家饭店已经安装油烟净化装置,草原之夜烧烤店使用带有油烟净化装置的露天烧烤炉营业。
     2.关于群众反映的违法选址的情况。现场检查发现七柒桥酒楼、家里家外2家饭店位于商住楼底层的商业用房,与居住层相邻楼层,自行设计专用油烟排放通道;草原之夜烧烤店建设地点距离居住层较远,没有设置专用油烟排放通道,三家餐饮单位均为2015年之前建设餐饮单位,不属于《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九条所规定的新建或者扩建饮食服务项目。
     3.关于群众举报的环评问题。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租赁住宅楼从事餐饮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办政法[2017]25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有关问题意见的复函》(法办函〔2017〕86号),三家饭店不属于建设项目,因此不需要做环评登记。
     4.关于群众反映的伪造业主签名的问题。港闸区市场监管局正在对签名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一旦发现经营户存在伪造签名资料的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调处。
    5.关于群众反映的人身安全问题。经查,三家饭店均有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其中七柒桥酒楼、家里家外2家饭店油烟经处理后排入下水道,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问题需要区相关部门确认。
     6.7月18日晚,港闸区组织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时北城名郡七柒桥酒店、家里家外2家饭店在正常营业,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油烟排放情况开展现场监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报告  (2017)环检(中气)字第0940号、第0941号);草原之夜烧烤店存在的店外经营、露天烧烤已经现场取缔。
1.港闸区环保局要求北城名郡七柒桥酒店、家里家外2家饭店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理维护,确保净化设施正常运行,保持油烟稳定达标排放。
     2.关于草原之夜烧烤店虽然安装有油烟净化装置,但确实存在露天烧烤的问题,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港闸区城管局现场开具整改通知书(港城改字〔20173136〕号),责令其停止店外经营行为拆除违法经营设施。
    3.港闸区今年已将全区居民楼下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污染列入了“263”整治,经港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共排查出相关餐饮油烟污染单位13家,经检查整治,目前1家单位已停业,1家单位已完成油烟地排相关整改工作,3家单位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和降噪装置,其它单位的整治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1.港闸区政府要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如涉嫌伪造签名骗取营业执照和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依法查处到位。
    2.港闸区政府要求秦灶街道督促2家饭店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清理维护,确保油烟稳定达标排放。
    3. 港闸区政府要求区环保局不定期组织开展现场监测,发现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立即依法查处。
    4.港闸区政府要求属地街道、区城管部门加大集中整治力度,防止店外经营的现象再次发生,对周边店外经营现象督促整改到位。
    5. 港闸区要求公安分局夜间加强周边巡察,防止出现斗殴、滋事的情况。